台灣《甲狀腺眼病變診治建議》臨床摘要
2026 年 3 月初版。中華民國內分泌學會編著、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協力編著,ISBN 978-626-7167-86-1。本頁依原書整理成人中重度 TED 的門診應用,頁碼為紙本印刷頁碼,例如原書第 136 頁在這份 PDF 的第 152 頁。 學會出版頁(原書限會員瀏覽)
初診先回答三個問題
| 問題 | 眼科與內分泌科的共同紀錄 | 原書 |
|---|---|---|
| 視力有無威脅? | 新發視力、色覺或視野下降,以及角膜破損或眼球半脫位,當日眼科急評。逐眼辨認 DON 與角膜暴露,也要留意兩者並存。即使外觀紅腫少或 CAS 低,視功能下降仍要升級。 | 第 37–39、120 頁 |
| 現在是否仍活動或正在惡化? | 初診記 CAS/7,台灣建議以 ≥3/7 支持活動性。追蹤若使用 CAS/10,原書門檻為 ≥4/10。把量測日期、分母與近期視力、突眼或眼球運動的變化一併寫下。以相同量表比較前後,並單獨追蹤急症警訊。 | 第 33–36 頁 |
| 嚴重程度與病人最困擾的問題是什麼? | 另記 EUGOGO 嚴重度、雙眼 Hertel、角膜、眼瞼及眼位。以 GO-QOL 的視覺功能與外觀分量表,加上一項具體目標,例如能否在閱讀位維持單視。 | 第 37–39、42–49 頁 |
何時請眼科評估影像。 單側或顯著不對稱、眼部表現與甲狀腺病史不符、疑 DON,或準備減壓時,由眼科依問題選影像。台灣建議指出 noncontrast orbital CT 適合看眼外肌、骨性眼窩及術前解剖,MRI T2/STIR 可補充眼外肌水腫及軟組織資訊。懷疑腫瘤、發炎或其他非 TED 病因時,由眼科和放射科決定 MRI 或增強影像,並納入甲狀腺功能及顯影劑風險。疑視力威脅時,急評與影像安排同步。 台灣建議第 27–29、39–41 頁 · ATA/ETA 影像建議 4.4
按主要表現選治療
原書第 136 頁流程圖把中重度 TED 的主要表現拆成四類。若同時有多項,會診先約定優先處理哪一項,以及用什麼量測判定反應。下表整理本站收錄的選項與適用情境。 台灣建議第 132–136 頁
| 主要表現 | 可討論的路徑 | 如何確認有沒有達標 |
|---|---|---|
| 活動性發炎 | 以 IV methylprednisolone(IVMP)為主,依耐受、取得和用藥條件討論是否合併 mycophenolate。原書標準 IVMP 為每週一次、12 週共 4.5 g。第 6 週可先依 ATA/ETA 評估反應、毒性與停換線,並在療程終點重新評估。 | CAS、軟組織徵象、眼窩痛與安全性。治療前確認肝炎、肝功能、血壓、血糖及心血管風險,依病史評估潛伏結核等感染。 台灣建議第 78–85、109–113 頁 · IVMP 劑量與監測 · ATA/ETA 第 6 週重評 |
| 突眼 | 明顯症狀性突眼可評估 teprotumumab,依表型、效益、聽力/血糖風險及取得方式選擇。病情穩定後仍有功能或外觀負擔時,評估減壓。 | 同方法測雙眼 Hertel、角膜暴露及 GO-QOL 外觀。 台灣建議第 86–95、128–130 頁 · Teprotumumab 證據與監測 |
| 複視 | 活動性且進展的複視可會診放射腫瘤科評估眼窩放療,並討論合併 glucocorticoid 或適合表型的其他全身治療。眼位變化期可試 Fresnel prism 或遮蔽,穩定後評估斜視手術。 | Gorman 分級之外,分別記正前方與閱讀位、棱鏡需求與生活影響。 台灣建議第 38、100–104、129、135–136 頁 · ATA/ETA |
| 眼球活動受限 | 先辨認活動性眼外肌病變及固定眼位限制。活動期進展者可依眼底與共病評估放療,必要時合併全身治療。穩定的固定受限由眼科評估棱鏡或手術。 | 以 ductions、稜鏡遮蓋測試或 Hess chart 等追蹤功能,對照發炎及複視量測。 台灣建議第 38–39、100–104、128–130、136 頁 |
看清楚 IVMP 反應率的分母與終點。 原書第 79 頁援引的 Kahaly 試驗中,IV 組 77% 與口服組 51% 是第 3 個月的整體複合反應率。門診仍應分開比較 CAS、突眼、複視、視功能及 GO-QOL,避免把整體反應率當成單一指標的改善機率。 Kahaly 原始試驗
Mycophenolate 的製劑與證據。 原書第 109–113 頁整理了 EUGOGO 與 ATA/ETA 的立場差異。MINGO 的直接比較用的是 enteric-coated mycophenolate sodium(EC-MPS),第 12 週預設反應比較未達統計顯著,第 24 週事後分析有改善訊號。臨床討論時應寫清楚實際製劑,區分 CellCept(MMF)與 Myfortic(EC-MPS),並另外確認感染、懷孕風險、血球監測與台灣取得方式。 MINGO · EUGOGO · 台灣藥政與健保
第一線反應不足時。 先確認是否仍有活動性發炎、是否出現 DON,以及複視或突眼是否主要由固定結構問題造成。若仍為活動性中重度且已排除 DON,可由專科中心在篩檢與監測條件下評估 rituximab 等二線方案。Rituximab 兩個 RCT 結果不同,台灣使用另核對 off-label 與給付流程。 台灣建議第 82、105–108 頁 · 二線療效與適用情境
評估放療前。 先定義複視或活動受限的目標,由眼科確認眼底及視網膜病變。糖尿病性或高血壓性視網膜病變依 EUGOGO 避免眼窩放療。原書也提醒年輕患者的遠期風險。第 135 頁的共病矩陣可用於會診,個別藥品的禁忌及監測依各自仿單和院內規範。 台灣建議第 100–104、135 頁 · EUGOGO 放療建議
局部處置與手術時點
- 從初診保護眼表。 白天依症狀使用人工淚液,夜間可用凝膠或眼膏。閉眼不全者由眼科評估夜間閉眼保護或保濕眼罩。若有角膜上皮缺損、潰瘍或疑感染,立即由眼科處置。 台灣建議第 66 頁 · ATA/ETA
- 視力威脅。 疑 DON 時立即眼科急評。判定為 DON 後啟動急症 IVMP、密切量測視功能並同步聯絡眼窩手術團隊。若視力或視野持續惡化,即刻升級評估減壓。初始治療後 1–2 週反應不足或無法維持視功能,應緊急減壓。原書另討論標靶藥物救援經驗,急症先按視力保全路徑處理。 台灣建議第 120–126、128、136 頁 · EUGOGO 急症建議
- 穩定期重建。 確認 TED 不活動、甲狀腺功能穩定。若需要多階段手術,一般依序考慮減壓、斜視、眼瞼。安排斜視手術前,眼位或眼球運動通常需穩定約 4–6 個月。術前記錄複視及單視範圍,術後用同樣方式追蹤。 台灣建議第 128–130 頁 · ATA/ETA 手術建議
會診可直接使用的交接欄位
視力威脅及處置時限 → 活動度與近月趨勢 → 主要表現與病人優先目標 → 擬用治療及共病安全檢查 → 下一次同法量測、負責人與升級條件。輸注結療時另交接末次 steroid、其他 steroid 暴露與手術前 HPA 軸評估需求。用藥前依當期 TFDA 仿單與健保規定核對。 共照單與病歷欄位 · HPA 軸與腎上腺風險 · 藥政與健保